金华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标准

时间:2024-02-26 21:32:27
金华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

1、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当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每年补贴3000元。

2、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的,每年补贴1万元。

  3、以上两项补贴期限均不超过3年

政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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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1. 享受对象:

(1)毕业2年以内到当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毕业5年以内到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 享受条件: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当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 补贴标准: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当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每年补贴3000元。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的,每年补贴1万元。以上两项补贴期限均不超过3年。

申报资料:

1.《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

2. 社会保障卡;

3. 学历证书。

申报途径:

1. 线下申报:用人单位所在地就业服务机构;

2. 线上申报: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手机APP浙里办申请。

查看补贴线上+线下两种申请方式指南(附图解):请点击此处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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