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用人单位为职工补缴3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费指南(材料+流程)

时间:2024-02-26 21:36:32
青岛用人单位为职工补缴3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费指南(材料+流程)

青岛用人单位为职工补缴3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费

补缴材料

1、用人单位填报《从业人员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2、补缴起止时间内完整的工资发放凭证原件

3、劳动合同或招用工手续原件

4、其他能够证明与原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原始材料

5、律文书原件(包括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劳动监察指令书、社会保险稽核意见书等)

具体流程

1、用人单位携带补缴材料,到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补缴申请

2、由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的办理补缴,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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